暑假是國內民眾海外旅遊的旺季,不少人偏好購買大量藥物,回國當外勞仲介伴手禮贈送親友甚至上網拍賣。
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呼籲,民眾務必注意「自用藥物」的限量規定,並請勿上網販賣避免違反藥事法,如違法可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,如涉及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不可不慎。
台中食安處指出,民眾自國外攜帶或購買自用藥物,如中藥、西藥及醫療器材時,須事先了解各國對攜帶藥物的出入境規定,如在國外購買藥物回國,應遵守「自用藥物」限量規定,包括錠狀、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(盒、罐、包、裝),合計以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包、裝)為限等。如預期購外勞仲介買藥物超出限量規定者,應事前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。
外籍看護來台前,雖然在國外都必須接受至少90小時的照護訓練,但仍必須靠著經驗的累積,過程中勞僱之間常因此產生矛盾與認知落差。為提升外籍看護工基礎照護能力,雇主提出申請後,將安排專業照顧服務員搭配雙語翻譯,現場指導外勞照護技巧,進一步使勞僱關係更加穩定。為使資源充分利用,每次指導時間原則上為3小時,原則上每名外勞以2次為限。勞工局進一步說明,若外勞後續有轉換其他雇主,因照顧對象不同,所需要的指導也不同,則可不受前述限制。已申請服務的雇主,後續如有承接或新引進外勞,亦可提出申請。主要指導項目包括有移動照護、飲食照護、排泄照護、潔身照護等技巧指導,此外也提供居家健康管理諮詢服務、職業傷害預防等項目諮詢,臨床實務教學則包含鋪床、沐浴、擦澡、更衣、口腔照顧、鼻胃管灌食、基本關節活動等26個項目,最快4月底確認所有居服單位,並提供相關文宣供民眾參考。
另外,有些民眾會將不用的藥物上網拍賣或代購,台中食安處提醒,這類無照藥商販售藥物的行為,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,可處以3萬至200萬元罰鍰,如涉及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。
台中食安處呼籲,許多國外的藥物品質未經過政府把關且無中文標示,使用有其風險,若導致健康受損,恐將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,也請民眾回國前特別留意購買的藥物限量,以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藥物被沒入銷毀。
現在有許多工廠在設立時,最需要的就是價值性高的勞工,但以台灣而言,要聘請到這樣的人員是比較困難的,面對台灣物價指數還有薪資比例,能接受低薪又無技能的菇做的人比較少數,接受的也大多是大學生或高中生,但也都以服務業為主。但有些職缺是許多人不願意做的,這時候雇主只有一個選擇,就是選擇外勞移工,但是在聘請外勞移工的過程中,申辦手續跟流程,都是非常繁瑣的。甚至有些文件在申請時還有時效性,如果一個不注意又要重新來過,如果還每個月都要申請,非常耗心力,所以直接交由專業的外勞仲介還是比較洽當,現在多數公司也是直接跟外勞仲介也稱人力派遣公司做接洽,請他們派遣東南亞移工詢問是否有意願來就職等等,藉由仲介公司的介紹,雇主這方找到了符合他的員工,而仲介這方也抽取了適當的手續費及佣金,而移工這方也得到了他希望的工作,這樣對於三方來說都是最好的結果。而人力派遣公司,是需要申請採許可制的,許可證效期只有2年,在規定下也必須遵守介紹費以及仲介費還有其他之限制規定,若有違規之情事,則予以罰鍰、停業處分和不予換證等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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